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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的分税制改革在我国初步建立起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基本框架,但这次改革也表现出不彻底性,可以说是一个利益矛盾冲突的妥协方案。财政管理体制体现了国家财政运行的组织背景,牵涉到的主要是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的博弈,尤其是中央和地方的财政集权和分权问题。事实上,只有在实践中进行不断的制度创新,才有可能在体制安排上找到集权和分权之间的最佳均衡点。具体来说要进一步处理好各级政府间的事权划分、税种划分,针对各个地区财力不同的情况,归并和完善转移支付体系,并赋予地方政府以必要的税收立法权,努力建立适合省以下的分税制体系。
五 、结语
(一)理论的重新诠释:坚持社会主义的财政本质论
“国家分配论”的财政本质观,是我国长期财政理论和实践工作的总结,是以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为指南,结合古今中外的实证材料和我国财政工作的实践,逐步形成的一种较为完整的财政学基础理论体系。对此,我们一方面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国家观、所有制与社会再生产理论,肯定财政与国家的本质联系;另一方面要在继承和发展中进一步丰富“国家分配论”,注重借鉴西方市场经济国家的财政学理论,根据我国转轨经济的现实,不断完善“国家分配论”的一些基本表述,以增进其科学性,防止各种失之偏颇的倾向。总之,使得财政基本理论能够适应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最终形成合理的财政运行模式,才是对社会主义财政本质论的正确诠释。
(二)尊重实践合理性:选择现实合理的财政运行模式论
市场经济体制否定了我国传统的“大一统”财政模式,要求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因此,我们在以国家为主体的前提下,提出发展有中国特色的公共财政运行模式,根据政府不同的活动范围,确定出该运行模式的“两个要素,一个原则”:两个要素即一要提供符合公共财政一般的公共产品或劳务,二要继续优化政府的国有资产管理机制,一个原则即坚持财政代表国家以增进市场自我调节能力的原则。坚持这一中国特色公共财政模式,既有利于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促进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又有助于对公共需求的满足和公共领域的优化,是现阶段中国财政实践的必由之路。
(三)把财政本质的把握、财政职能的健全与公共财政运行模式的构建统一于中国式市场经济的发展之中。
中国的社会主义改革和建设是史无前例的,市场经济与我国国情的相结合也不是一个简单叠加的过程,如何建立和完善中国式市场经济体制,将是决定国家富强与民族复兴的重大历史命题。对财政本质的把握、财政职能的健全和公共财政运行模式的构建形成了转轨时期的财政理论和实践,其直接目的就是为推进国家财政的改革,而最终目的则是为中国式市场经济立宪,即从制度上明确国家与市场之间的分工与合作,也就是要明确界定国家和社会的权利边界,这对于我们这样一个长期缺乏制度约束传统的国家来说尤其重要。事实上,只有推进财政的制度变革和创新,才能最终使国家既能够通过提供稳定的秩序和产权保护推动经济增长,又能防止干预市场经济活动造成经济的长期停滞,从而引入合理的市场经济秩序,健康地走上跨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改革之路,这也是中国财政理论与实践的出发点和归宿。
参考文献:
① 贾康,《财政本质与财政调控》,经济科学出版社,1998年
② 张馨,《公共财政论纲》,经济科学出版社,1999年
③ 黄仁宇,《资本主义与二十一世纪》,三联书店,1997年
④ 青木昌彦等主编,《政府在东亚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中国经济出版社,1998年
⑤ 邓子基,《坚持、发展“国家分配论”》,《财政研究》1997年第1期
⑥ 梁尚敏,《财政理论与创新的若干思考》,《财经问题研究》1995年第11期
⑦ 刘溶沧,《新时期财政理论建设需解决的若干重要问题》,《财政研究》1998年第4期
⑧ 黄瑞新,《财政职能的弱化及重新界定》,《湖北财政研究》1997年第7期
⑨ 评论员文章《转变财政职能,建立公共财政》,《中国财政》1999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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