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信息,而且也应该向投资者提供能够解释新信息和新事项的历史背景。经验证据表明:财务报告中的一些重要项目所能够反映的新信息的数量在减少,这表明会计信息的及时性在降低。因此,财务报告应该强化为投资者提供可以预测未来的过去信息的职能。从财务报告应提供能够反映有关企业前后各期事项相互关系的会计信息的角度来讲,当过去事项所依赖的确认基础发生变化时,对过去的财务报告进行重新调整就显得很有必要(finger et al,. 1996)。尽管这方面的经验研究还不够多见,但目前已有的证据也已表明,会计信息在反映企业活动前后关系方面所表现出来的重要性日益显著。如果历史的财务数据影响到对新信息信号的解释,那么,随着过去事项不确定性的不断降低,对这一历史信息的不断调整(对过去财务报告的重新调整以更好的配比相关的收人和费用)将有利于投资者更好地决策。与此相对应,调整后的盈利、企业的获利能力以及盈利的增长率也会更符合实际。 有人认为,对报表进行重新调整的结果是调整后的信息将不再与决策相关,而且对于同一会计期间产生几种不同的盈利数字会使投资者迷惑不解。这一观点似乎缺乏很强的说服力。首先,gaap规定在联营法(pooling method)下对被购买企业以前年度的报表可以进行重新调整,这并没有对投资者使用调整后的报表带来什么不利影响。此外一些宏观经济变量(如gdp)一般在其公布后也会随着新资料的不断取得而进行定期调整。研究表明(mankiw & shapiro, 1986; diebold &rudebusch, 1991; robertson & tallman,1998)),这种定期调整并不影响调整后的gdp的有用性。由此可见,对报表的重新调整可以向投资者传递先前无法预测的有用的新信息。
五、对强化r&d信息披露规范的思考
我们认为,对于r&d是采取资本化还是费用化的处理方法也许并不重要,根据lev(1999)观点,对r&d进行费用化处理实际上并不能充分体现谨慎性原则。这也许与我们的传统观念正好相悖。对于r&d低增长率的公司而方言r&d的即期费用化反而会高估公司当期的收益,而r&d的即期费用化会低估公司的总资产和净资产。因此,对r&d费用化处理后的公司roe和roa指标反而会高于对r&d资本化处理后的公司roe和roa指标。如merck公司在80年代末知年代初对r&d费用化处理后的roe在50一55%左右,而如果改用资本化处理的话,r&d则仅在35-40%左右。bharat sarath, theodore souginannis & lev项研究中分析了r&d的即期费用化处理对公司盈利增长的影响。他们的研究发现对于r&d的增长率低于盈利增长率的公司(处于成熟期的公司), r&d即期费用化处理后公司盈利的增长势头要高于r&d的资本化处理,这进一步说明了对于成熟期的公司而, r&d的即期费用化处理与谨慎性原则的初衷是背道而驰的。实际上对于一个稳定发展的公司而言,只要遵循一贯性原则,对r&d进行费用化和资本化处理的结果,
其实对盈利的影响并没有显著差别。
就我国当前企业对r&d信息披露的现状而言,也许充分披露比其他任何会计处理方法都显得更为重要。目前我国上市公司对r&d活动的披露仅在损益表里作一简单的呈报(在管理费用中列示,而几乎没有一家上市公司在报表附注中披露每年r&d支出的具体数额),对于财务和证券分析来说,这种信息披露显然是远远不够的。财务报告中缺少足够的关于r&d方面的信息使得投资者无法对公司革新活动所产生的效益进行客观的评价。所以,我们认为,我国上市公司对r&d的信息披露应该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详细地披露,至少应当披露r&d每年支出的具体数额和研究开发项目的进展。
主要参考文献
1 cohen, w.,d. levinthal. innovation and learning:
the two faces of r&d―implications for the analysis of r&d
investment. economics journal,1989
2\\\\\\\\3\\\\\\\\9 lev, b., p. zarowin. the boundaries
of financial reporting and how to extend them. journal
of account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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