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可以希望什么?——读康德的《历史理性批判文集》 MBA辅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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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了感性经验方式及其对象(可见者)与本来 不可见的存在相统一的方式。当然,在会通可见和不可见的问题上,存在着不同的进路, 王船山在这里所提出的主要是一种存在论的进路,在这种进路中,思成为主导性的概念。 当然,思主导感性,并不轻视感性。王船山认为,只有在思的主导下,感性才能得到最大 限度的释放。可以发现,在王船山那里,思并非狭义认识论意义上的思维,这种思维是一 种抽象,它与感性对立;相反,对于王船山而言,存在论意义上的思,并非仅指那种抽象 的思维,相反,它是具体的,正是它把感性的丰富性带出来,由此可以推断,这种思并不 排斥想象力。 问题的关键之处在于,王船山并不是对于生活经验中可见与不可见之间的贯通方式的描述 ,而是在发掘一种「当然之道」,这种贯通可见与不可见的方式同时就是主体走向自身存 在的道路。虚构、幻想等固然在一定意义上能够把某个具体的不可见者带出来,但是,它 是有其限制的,它依赖于可见者,而思则摆脱了这种依赖。王船山极力地把思与感性知觉 等区分开来,对他而言,思意味着从感性经验的混沌、朦胧、诱引中解放出来的纯洁和净 化,它使人脱离了不善与恶的根源,思是「有善而无恶」的,不仅如此,在船山看来,「 凡为恶者,只是不思。」 这是因为,作为一种主体与存在联系起来的行动,思的过程伴 随着存在在主体那里发生的效应,这就是一种庄重肃穆的道德威严和道德意识。儒家早就 认识到了这一点,《礼记》所说的「毋不敬,俨若思」就是对此最早的概括。 王船山更 为直接地指出:「思则敬,不思则肆。敬肆之分,思不思而已。(既要敬,又不着思,即 全是禅)。」 由敬所带来的是身体的威仪。北宫文子对于威仪作出了如下的解释:「有 威而可畏谓之威,有仪而可象谓之仪。」 威是威严,它给人以敬畏,不容凌辱、侵犯、 待慢、亵渎,它体现的是人格的尊严。仪则是仪则,可以师法,可以作为典范的意思。这 种威仪就是「思」不放失「存在」而必然「形诸外」所达到的效验,《说文》以「容」训 「思」,决不是偶然的,它正体现了这种观念。在船山看来,思其实是心体之德的发用, 所以,以思生仁义的过程,也就是以思生敬的过程,反过来,「无不敬」也就是无不仁、 无不义:「『无不敬』,犹言无不仁,无不义。」 因此,以思的方式通向不可见,与以 想象、虚构等感性的方式相比,有其深刻之处。 总之,从主体自身的角度来看,「形而上」就是「由形而上」,就是超越可见(显)、会 通可见与不可见(隐)的一种方式,这种方式以具体性的思为核心。但是,会通可见与不 可见,是双向的,不仅需要从可见(显)通往不可见(隐),还需要从不可见通向可见, 后者在王船山那里就是「形而下」所承担的任务了。 五、形而下:以感性实践会通隐显的方式 人们一直把船山的形上、形下之辨视为既成事物及其现成规律的讨论,在这种语境中,形 下之器成为具体时空中的存在物,形上之道则是这种事物的规律。这完全是对于现成世界 的静态的、理论性的描述,这种解释没有注意到,船山的道器之辨具有一种会通隐显的实 践语境。船山说: 「形而下」,即形之已成乎物而可见可循者也。形而上之道隐矣,乃必有其形,而后前乎 所以成之者之良能着,后乎所以用之者之功效定,故谓之「形而上」,而不离乎形。 在船山这里,「形而下」的概念有两个方面的规定:其一,「形」已经成为「物」;其二 ,可见可循。首先,构成形下之规定的并不是有形,而是已经成为「物」。「形而下者只 是物,体物则是形而上」,「物之体则是形」,但「物」不能因此而化约为「形体」意义 上的「形」。 「物」并非只是是形体,而同时还意味着一种主体确定「形体」的方式和 态度,因此,物这个概念所体现的无非是主体与世界的关系,以及这种关系所可能导出的 行为。所以,《说文》对于「物」的解释,是从「人之大用」的层面进行的。自汉代的郑 玄以来,儒学就有把「物」规定为「事」的传统。 在王船山那里,这一点得到了进一步 的强调: 物,谓事也;事不成之谓无物。 以我为人而乃有物。 物各自物,而非我所得用,非物矣。 王船山上述的论断体现了这样一种观念:事物(物,thing)总是在事务(事,affair)中 进入这个世界的。在日常经验中,可感知的事物(物)首先是作为某种「上手之物」,也 即作为器具(器),作为有用物,而向我们显现出来的,它们总是指向人类的具体事务。 这种观念不同于那种以静态的感知为定向的图像化思维,在后者看来,事物之所以为我们 所经验,是由于我们的感官,这种认识没有考虑王船山常常提及的两种现象:既存在着视 而不见、听而不闻的事实,也存在着不视而见、不听而闻的现象。 从具体事务、行动出 发,重要的便不是某种具有物质性的形体方面的规定,而是某种「可见可循者」。「不贮 非器,不乘非车」, 没有人的贮藏活动,也就没有器物;没有人的乘坐,也就没有车子 。可见,王船山所说的「可见可循」完全是一个与主体的事务联系起来才能理解的概念, 「可见」不仅仅意味着向「可见」(显)的开放,还意味着有其「成则」,正是在形下之 物所表现出来的「成则」中,形上之道才得以「显现」,这就是「道显于有则,故恒而可 由」的道理。 「可由」、「可循」意味着形而下为事务提供了可遵循的、可指向的方面 。 「可见可循」把我们引向了 << 上一页 [11] [12] [13] [14] [15]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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