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谓」与「谓之」:「如『形而上者谓之道』
,不可移『谓』字在『之』字下,此孔子文章。」 的确,之谓与谓之的分辨,可以为形
而上与形而下的区分,提供一个重要的出发点。但是,学术界对此似乎没有给予足够的重
视。更为重要的是,人们往往满足于戴震对于之谓与谓之的似是而非的解释,而王船山对
于之谓与谓之、形而上与形而下的区分,似乎一直没有引起人们充分的重视。所以,王船
山的道器之辨所蕴含着的深刻内涵,似乎尚有进一步探讨的必要。
二、谓之与之谓
这里所谓的「谓之」和「之谓」是存在论言述的两种句式,它们有时不是单独出现的,而
是出现在一组结构相同的几个句子中。在探讨它们的区分时,人们通常注意到的是戴震的
观点,的确,它为进一步的讨论提供了一个出发点,但是,根据我的了解,人们似乎并没
有真正认识到戴震观点中隐含着的歧义和混乱。
古人言辞,「之谓」与「谓之」有异。凡曰「之谓」,以上所称解下。如《中庸》「天命
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此为性、道、教言之,若曰性也者天命之谓也,道
也者率性之谓也,教也者修道之谓也。《易》「一阴一阳之谓道」,则为天道言之,若曰
道也者一阴一阳之谓也。凡曰「谓之」者以下所称之名辨上之实。如《中庸》「自诚明谓
之性,自明诚谓之教」,此非为性、教言之,以性、教区别「自诚明」、「自明诚」二者
耳。《易》「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本非为道器言之,以道器区别其形而
上、形而下耳。形谓已成形质,形而上犹曰形以前,形而下犹曰形以后。阴阳之未成形质
,是谓形而上者也,非形而下明矣。
按照戴震的理解,「谓之」与「之谓」的区分是形式上的,在「谓之」句和「之谓」句中
,主词p(这里指要说明者)和宾词q(这里指用来说明主词的)所处的位置不同。如果用
一般的表达式来表示,那就是
q之谓p p谓之q
如果把p与q这两个变项具体化 ,就可以进一步理解上述用法的意义。「天命之谓性,率
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的主词是性、道、教,也就是说,它所探讨的对象是性、道、教
,而不是天命、率性、修道。在这里,「谓之」与「之谓」的区分其实被视为语法上的区
分。从语法学的意义上来说,这一区分无疑是正确的。
但是,我们感兴趣的是,在区分二者时,戴震使用了「名」、「称」、「实」这些术语,
对于具有中国思想史背景的人们来说,这些术语都具有特定的含义,它们与古代哲学中词
与物关系的探讨(名称之辨、名实之辨)这样一些论题联系在一起。我们的问题是,戴震
是否在这些论域之内使用这些术语。名实之辨探讨的是概念与实在之间的关系,这已为人
们所熟知。需要说明的是名称之辨。名、称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对于二者的分别在《尹文
子》中就已经出现。王弼把这种区别概括得更为明确:「名也者,定彼者也;称也者,从
谓者也。名生乎彼,称出乎我。故涉之乎无物而不由,则称之曰道;求之乎无妙而不出,
则谓之玄。」 名作为概念,出乎对象的本性,而称则是主体对于对象的一种规定,甚至
约定。王弼把「道」、「玄」这些名称看作对于真实的存在的「称」,而非是其「名」。
所以,「字之曰道,谓之曰玄,而不名也。」 而且,在王弼看来,如「谓之」、「字之
」、「曰」等等词汇意味着称呼等主体性分辨行为。而名则位于任何主体性分辨之前。按
照这种理解,名必然地通过称来体现自己。而《荀子》所说的「名无固宜,约之以命,约
定而俗成谓之宜」 。其实是说名之称。《说文》把名的本义训为「自命」,王船山说:
「虽曰自命,有命之者也」,它包含着出于天而不系于人的因素。 至于「称」,王船山
指出,「称,本训铨也,铨亦品量」、「以权衡审轻重曰称」,换言之,「称」更多包含
着系于人而非出于天的因素,包含着主体自身的品量、价值与情感的认同等。
从这个视域看,当戴震说「凡曰『之谓』者,以上所称解下」时,他的意思可以理解为,
「之谓」句式乃是主体建立的一种主观的解释,而非对客观实际的描述。例如,「天命之
谓性」就是说,我们把天所命于的那些因素称之为「性」,而不管性在其「是其所是」的
意义上是什么。由此,「之谓」这一表达意味着一种规定性的用法,是一种主观陈述。而
「谓之」句则意味着一种名实之间的分辨关系,它表达的似乎就是客观陈述。但是,戴震
又说「以……辨」,似乎「谓之」句也包含着主体方面的因素。然而,戴震所提供的例证
表明,我们的这种解释是错误的,名实、名称等的分别并没有参与他对「谓之」与「之谓
」的理解。换言之,「一字有一字之实义,可以意相通而不可以相代」, 这种大哲学家
的表述风格在戴震那里并没有体现出来,以至我们对之产生了理解上的混乱。不仅如此,
戴震还断言,「谓之」与「之谓」所述说的真理,都是对象性实体自身的真理,它们与任
何主体性的分辨都没有关系。这里所说的实体,是「实有其体」的意思,「有实体,故可
分。」 所以,「一阴一阳之谓道」在他那里就是一个颠倒了主词与宾词的主述式陈述;
而形而上与形而下则是天道流行过程中未成形质与已成形质的两种状态,也即有形和无形
之别,这样形上、形下之辨就变相地被视为有无之分。这种主述式陈述作为对天道实体「
是其所是」的陈述,它与主体的知行过程以及主体自身的存在没有关系。这样,戴震对于
「之谓」与「谓之」的区分,仅仅是一种语法学上的区分,它并不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