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292页,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26]《列宁选集》第2卷,第66页,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27]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第6页。
[28]亚里士多德:《形而上学》,i.3,183b-184a。《西方哲学原著选读》上卷,第1页。
[29]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第7、5页。
[30]康德:《纯粹理性批判·绪论》,《十八世纪末--十九世纪初德国古典哲学》,第42页,商务印书馆1975年第2版。
[31]参见拙文《实践主义:马克思哲学论》,《学术界》2000年第4期。
[32]巴门尼德:《论自然》d5,《西方哲学原著选读》上卷,第31页。
[33]黑格尔:《逻辑学》上卷,第69页,商务印书馆1966年版。
[34]同上,第54页。
[35]《哲学大词典·逻辑学卷》“预设”条,上海辞书出版社1988年版。
[36]弗雷格:《论涵义和指称》(üeber sinn und bedeutung),原载《哲学和哲学评论》,100,1892年。肖阳的汉译文《论涵义和所指》(on sense and reference),载于马蒂尼奇(a. p. martinich)主编《语言哲学》(the philosophy of language,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85),商务印书馆1998年版。
[37]hadumon bussmann’s dictionary of language and linguistics.
[38]参见王刚《普通语言学基础》,第101-102、157-161页,湖南教育出版社1988年版。
[39]“前提”是“预设”的另外一种很容易导致混淆的称谓。
[40]原文:s1 presupposes s2 exactly if s1 implies s2 and if not- s1 also entails s2。其中implies和entails是大致同义的,均指“蕴涵”。
[41]hadumon bussmann’s dictionary of language and linguistics.
[42]这里存在着一种特别值得指出的现象:哲学、宗教的许多基本观念,例如“给与”“悟”“识”“现象(呈现)”等等,本身都已经预设了主体和对象的存在。例如“现象”一词,已经预设了“谁把什么呈现给谁”。佛教之所谓“悟”,同样已经预设了“谁悟什么”,这里,“谁”就是个体性原则所要求的那个承担者,“什么”就是存在论原则所要求的那个超验存在物。
[43]康德:《纯粹理性批判》,第1部,第2卷,vi。《西方哲学原著选读》下卷,第318-319页,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
[44]同上,第31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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