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观感受的特点,使《齐物论》呈现浓厚的心学色彩。
总之,齐物论、齐万物与齐物我,思路上是相互贯通且层层递进的。而且,其所涉范畴,无论是是非、有无、还是物我,都具深刻的哲学涵义。套用今日的用语,就是认识论、世界观与人生观是统一的。下面我们可以尝试以齐物三义为线索,分析《齐物论》的思想结构在《庄子》一书中是如何被放大或扩展的。
三、争是非与辨言意
“齐物论”就是齐是非。这篇以泯是非为己任,貌似超脱于俗世利益之上的哲学篇章,也有未被掩饰的价值立场。“故有儒墨之是非,以是其所非而非其所是。”“自我观之,仁义之端,是非之途,樊然淆乱,吾恶能知其辩?”这大概是整篇文章中仅有的露底的话,它点明庄子所辩论的对手是儒与墨,批判的内容是由仁义之争引起的是非问题,是由反仁义而上升到泯是非的。
对于这种思想的底蕴,可以从司马迁所描写的庄子的政治立场来了解:“楚威王闻庄周贤,使使厚币迎之,许以为相。庄周笑谓楚使者曰:‘千金,重利;卿相,尊位也。子独不见郊祭之牺牛乎?养食之数岁,衣以文绣,以入太庙。当是之时,虽欲为孤豚,岂可得乎?子亟去,无污我。我宁游戏污渎之中自快,无为有国者所羁。终身不仕,以快吾志。’”6这段描述与《列御寇》中的记载相类似,生动体现其与当权者不合作的立场,说明庄子不仅不是得势者,而且对一切权势、一切政治现实都怀有不信任的态度。这一态度在《人间世》关于楚狂接舆言行的描写中也有充分流露:“孔子适楚,楚狂接舆游其门,曰:“凤兮,凤兮!何如德之衰也?来世不可待,往世不可追也。天下有道,圣人成焉;天下无道,圣人生焉。”
哲学批评同政治抗议,在庄子那里,本来就是相表里的事情。但庄子后学中的不同派别,却从不同角度发挥其不同层次的思想。其中有一种倾向,兴趣集中在政治抗议上,而且矛头特别指向倡导仁义的儒与墨:“圣人不死,大盗不止。虽重圣人而治天下,则是重利盗跖也。为之斗斛以量之,则并与斗斛而窃之;为之权衡以称之,则并与权衡而窃之;为之符玺以信之,则并与符玺而窃之;为之仁义以矫之,则并与仁义而窃之。何以知其然邪?彼窃钩者诛,窃国者为诸侯。诸侯之门,而仁义存焉。则是非窃仁义、圣知邪?”“故绝圣弃知,大盗乃止;摘玉毁珠,小盗不起;焚符破玺,而民朴鄙;剖斗折衡,而民不争。殚残天下之圣法,而民始可与论议。”(《胠箧》)这类文字可以说是《庄子》外篇中前四篇,《骈指》、《马蹄》、《胠箧》及《在宥》等篇章的基本观点,与司马迁概括的“以诋訾孔子之徒,以明老子之术”及“剽剥儒墨”的立场较接近。这就不是泯是非,而是坚持争正义的立场。故今人也有将其划为“道家左派”的。7
不过,在纯哲学的层次上,泯是非的思路也被部分后学延伸与拓展。《齐物论》泯是非的思路,至少有三个层次的内容:一、辩论的双方以至任何企图充当仲裁的第三者,都有自己的主观立场,不存在评判是非的客观标准;二、以人、鱼、鸟、鹿四者对“色”的不同观点为喻,强调每个认知主体本身都有各自独立的价值尺度,不能互相代替;三、即使每个独立的主体,不论对自我还是对外物的把握都存在不确定的一面,故其价值立场也可能游移不定,这样谈是非问题自然更无意义。可以说,这一思想旋律贯串在整部《庄子》、特别是其外(杂)篇中。它包括对这种思路的复述、引伸以及发挥、创新两个方面。
内篇的最后一篇《应帝王》,开篇就与《齐物论》呼应:“齧缺问于王倪,四问而四不知。”“四不知”的观点,外篇的《至乐》中还有转述。此外,《庚桑楚》、《徐无鬼》、《寓言》等都引伸了泯是非的思想。然而,更值得重视的是,外杂篇的部分作者,能从是非的检讨深入到言与意的讨论上。这有哲学上的突破。
不同的人对事物有不同的知解角度,因而产生不同的观点。不同的观点要进行交流,就必须借助语言作为表达的工具。而交流过程一旦意见分歧,未能达成一致的结果,就必然导致是非之辩。因此,知、言(道)、辩是相互联系的环节。《齐物论》中有明确涉及三者关系的地方:“夫言非吹也,言者有言,其所言特未定也。果有言耶?其未尝有言耶?其以为异于估 音,亦有辨乎?其无辨乎?道恶乎隐而有真伪?言恶乎隐而有是非?道恶乎往而不存?言恶乎存而不可?道隐于小成,言隐于荣华。故有儒墨之是非,以是其所非而非其所是。”“故知止其所不知,至矣。孰知不言之辩,不道之道?”焦点在于“言”,而且是对其负面意义,即言在掩盖真实制造是非中的作用的关注。但庄子对此尚未充分地阐述,问题在他的后学那里再行展开:
世之所贵道者,书也。书不过语,语有贵也。语之所贵者,意也。意有所随。意之所随者,不可以言传也。而世因贵言传书。世虽贵之哉,犹不足贵也,为其贵非其贵也。故视而可见者,形与色也;听而可闻者,名与声也。悲夫!世人以形色、名声为足以得彼之情。夫形色、名声果不足以得彼之情,则“知者不言,言者不知”,而世岂识之哉?(《天道》)
河伯曰:“世之议者皆曰:‘至精无形,至大不可围。’其信情乎?”北海若曰:“夫自细视大者,不尽;自大视细者,不明;故异便。8夫精,小之微也;郭,大之殷也。此势之有也。夫精粗者,期于有形者也。无形者,数之所不能分也;不可围者,数之所不能穷也。可得意而忘言以言论者,物之粗也;可以意致者,物之精也;言之所不能论,意之所不能致者,不期精粗焉。”(《秋水)》
荃者,所以在鱼,得鱼而忘荃;蹄者,所以在兔,得兔而忘蹄;言者,所以在意,。吾安得乎忘之人而与之言哉?(《外物》)
以上三则论述引外(杂)篇的不同篇章,大概不是一个人的手笔。但三者的中心都涉及语言的功能及其限制,同时均把“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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